岭南观点82 | 吕小艺等:碳排放是否影响股票收益?来自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因果证据
我院吕小艺助理教授与上海财经大学陕晨煜教授、香港大学汤勇军教授合作论文“Do Carbon Emissions Affect Stock Returns? Causal Evidence from a Supreme Court Ruling”被国际管理学顶刊 Management Science 接受发表。

主要内容
在全球高度关注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碳排放是否以及如何被资本市场定价是气候金融领域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2022年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在西弗吉尼亚州诉美国环保署(West Virginia v. EPA)一案中首次援引重大问题原则,裁定环保署无权在未经国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实施系统性碳排放管控,从而削弱了环保署的监管权力范围。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司法判决,为本研究提供了一个识别转型风险与股票收益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外生冲击。
本文研究发现,碳排放强度较高的企业在判决后获得了更高的股价异常收益,这一效应在气候风险贝塔、环境处罚以及其他基于文本的转型风险度量下均稳健。进一步分析表明,地方政府、公众以及机构投资者对该效应具有调节作用。在联邦执法更严格的地区,该效应更显著;但在地方政府具有长期气候承诺或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较强的地区,效应被显著削弱。同时,机构投资者也发挥制衡作用。在碳敏感型投资者持股增加的企业中,该效应并不显著。通过研究企业价值变化的影响渠道发现,判决后分析师显著上调了高碳排放企业的盈利预期,并且在分析师覆盖度更高的企业中,股价反应更显著。同时,高碳排放企业的信用利差显著收窄,表明该效应主要通过现金流与贴现率两个渠道得以体现。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本文利用美国最高法院West Virginia v. EPA的判决提供了清晰的因果识别,避免了立法或行政政策冲击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研究结论表明气候转型风险确实在金融市场中被定价;其次,本文通过分析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反应提供了跨市场证据,量化了碳排放在现金流与贴现率渠道的价格效应;最后,本研究揭示了气候治理中的监管碎片化,判决首次援引的重大问题原则凸显了国会、法院与行政机构之间的博弈,对未来气候政策与金融市场都具有深远影响。
作者简介

吕小艺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助理教授,从事绿色金融,公司金融,信用市场等教学与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发表于《金融研究》,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等国内外学术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