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关于接收《中山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专项)》的通知
发布人:本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9-14
为做好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支教类免试生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的推荐条件,具体要求按《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教务〔2020〕223号)执行。
已获得普通类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可重复申报支教类推免资格。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22年9月15日中午12:00前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至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1)将填写好的附件1《推免资格申请表(专项)》纸质版材料交至岭南行政中心109室教务李林老师处(因材料重要,请于上班时间内提交,以签收为准)
(2)将填好的附件1《推免资格申请表(专项)》和附件2《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wln@mail.sysu.edu.cn
教务部汇总院系申请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核,后续交由校团委组织开展具体选拔工作,具体安排另见《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组建中山大学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附件3)。
岭南学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