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学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5学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5〕95号),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学院2025学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非在职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研究生。
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对象不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学生。
二、评审原则
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中应坚持科学教育评价导向,围绕参评研究生2024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不拘泥于简单化、指标化、数据化的评价模式,多角度引导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营造风清气正、潜心治学、宁静和谐的学术环境,实现研究生奖助金动态调整,能上能下。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与招生考试相关的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
符合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具体评审原则及办法参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
三、名额分配原则
(一)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分配原则
(1)考虑培养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培养质量;
(2)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对名额分配进行调整。
其中,校长奖学金(特等)名额中包含“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博士研究生,该类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9〕93号)单独进行考核,不参与此次奖助金评审。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合并下达。奖助金名额不区分年级,具体各年级的奖助金名额分配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确定。
(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分配原则
(1)考虑培养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培养质量;
(2)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对名额分配进行调整。
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金名额分类下达,不得打通使用。奖助金名额不区分年级,具体各年级的奖助金名额分配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确定。
四、学生申请
1. 符合评审条件的同学均需要在校园门户-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奖助金管理-奖助金申请版块完成在线申请。该申请需要导师完成在线审批,方可完成推荐。
2. 有代表性学术成果的同学,需要填写附件2《2025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人代表性学生成果汇总表》,连同证明材料(具体规范参照附件3《学术成果认定材料清单》),于9月7日下午17:00前打包发至邮箱lnxyyjsjz@126.com,压缩包以“学号+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代表性学术成果”。
3. 有代表性学术成果的同学,需要将学术成果的纸质版材料于9月8日提交至岭南行政中心103岳老师处。
联系人:岳老师,电话:020-84112196 邮箱:yuemq3@mail.sysu.edu.cn
岭南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