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和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102号),学院启动2024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学校分配给岭南学院推荐名额及金额
1.博士:学院确定推荐名额1人,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1人参加全校竞争。¥30000/人。
2.学术学位硕士:学院确定推荐名额2人,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1人参加全校竞争,¥20000/人。
3.专业学位硕士: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1人(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参加全校竞争,¥20000/人。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4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四)学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岭南学院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博士、学硕、专硕)(附件2)、《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4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一)评选范围
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全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全校港澳台研究生范围内评审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四)学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捐赠奖申请表》(附件4)、《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附件5)(表格需要粘贴学生本人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请用A4纸双面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需要于9月23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岭南学院行政中心103。
三、评选方法
2024年国家奖学金及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根据《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开展。
四、学生申请
1.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需于2024年9月22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lnxyyjsjz@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硕士/博士+姓名+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硕士/博士+姓名+申请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17:00前交至岭南行政中心103岳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格时除推荐意见及签名外均需用电脑双面打印,不得擅自改变表格格式。
2.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公益活动证明等,有科研成果的同学还需提交已发表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并在学术成果封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号和专业。(科研成果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申请奖助金时提交过科研成果复印件的同学,若无更新,本次不用重复提交)
3.研究生提交的参评科研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他捐赠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联系人:岳老师 电话:020-84112196
岭南学院学工部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