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生骨干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岭南学院学生组织:
根据《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学生骨干管理规定》(岭南〔2024〕13 号),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生骨干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学生骨干,即在学院学生组织中担任相关职务的学生,主要包括年级长、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团委委员及下设工作部门负责人、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下设工作部门负责人、学院指导的社团(DNL街舞协会、中山大学习近平经济思想研习社、岭南学院学生校友协会、岭南学院学生成长协会、岭南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及下设工作部门负责人。
- 考核内容
包括政治与道德表现、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实际成效,具体如下:
- 思想政治表现: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中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怀“国之大者”,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维护集体。
- 履职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任务,在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中勇挑重担,体现出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素养。履职期工作量大但仍能在保证学习成绩的基础上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 工作作风:勤勉敬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紧抓快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团结同学、知行合一、注重调查研究。
- 工作成效:出色完成学院的任务、提出关键性建议、为本组织或学院学生的成长产生积极作用、所负责部门积极向上并取得较好成绩,在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的解决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有显著作用,在德智体美劳五育推广或深化中作出重要贡献。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学生组织匿名投票、公示、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学院党委会审批 4 个环节。学生组织匿名投票流程如下:
- 对于学生组织负责人,由学生组织召开负责人述职评议大会,经学生组织全员大会匿名投票并公示。
- 对于学生组织下设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 5 名成员代表匿名投票并公示。
- 对于各班负责人,由各班组织班级负责人述职评议大会,进行匿名投票并公示。
- 对于各年级长,个人提交考核表至辅导员,由学院组织考核。
各学生组织提交公示完成的骨干考核材料至指定邮箱,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审议、后报学院党委会审批。学院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师代表、团委书记、指导老师及辅导员共 5 人组成,综合投票结果及学生骨干整体表现,提出初步考核结果,报学院党委会审批,并择优确定学院2024年优秀骨干训练营名单。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包括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合格的,由学院颁发考核证书。其中学生组织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优秀比例均不超过各自类别总人数的 30%,不足 1人的,按1人计算。如有特殊情况,按特殊处理,具体如下:
- 学生组织获得校级荣誉的,组织负责人增加 1 个优秀名额,部门负责人增加 2 个优秀名额;获得省级荣誉,按校级荣誉标准累加;获得国家级荣誉,原则上全员均可评定为优秀。
- 评审小组可根据学生组织全年具体工作量及任务完成情况,增加或减少 1 个优秀名额。
- 被学校要求整改的学生组织,学生组织负责人及下设工作部门负责人不得评价为优秀;学生社团年审未通过的,社团所有学生骨干不得评价为优秀;任职期间必修课程出现不及格,不得评价为优秀。
- 学生骨干如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五、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生组织负责人要指导考核范围内学生骨干认真撰写《岭南学院2023-2024学年度学生骨干考核表》(附件1),并汇总填写《岭南学院2023-2024学年度学生骨干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以学生组织为单位,于2024年6月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院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报送材料包括:学生骨干个人申报表(附件1,一人一份)、组织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学生组织一份),所有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请以学生组织为单位,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组织学生骨干考核汇总材料”。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2196/13893102107
报送邮箱:liusliang3@mail2.sysu.edu.cn
报送地址:中山大学岭南行政中心103学工部
附件:
1.附件1.岭南学院2023-2024学年度学生骨干考核表
2.附件2.岭南学院2023-2024学年度学生骨干考核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