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级、2020级本科生2021-2022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沈锐

各位同学: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合我院实际,现启动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岭南学院2019级、2020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021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已另外通知

二、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20192020学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2. 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大一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3. 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
  4. 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大一学年内至少参加一项美育课程或美育活动(校院均可)。
  5. 劳:自觉提高劳动素养,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教育活动,考核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大一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5. 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三、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10%(含10%),同时获评当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含50%);
  6. 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参评条件:

  1. 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含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25%(含25%)的学生可以申请一等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25%-50%(含50%)的学生可以申请二等奖;
  3. 勤俭节约,生活简朴。

(四)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参评条件:

  1.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8%(含8%)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2.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20%(含20%)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3.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50%(含50%)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五)三星奖学金参评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 勤奋、刻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3. 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六)宏信奖学金参评条件:

1.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30%;

2.前一学年需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过3个月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永旺奖学金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

2.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4.出席获奖学生认定证书颁发仪式;

5.积极参加本项奖学金相关活动。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见附件五。

)奖学金总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称

名额

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

10

8000

 

国家励志奖学金

13

5000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

32

4000

 

二等奖

63

3000

 

三等奖

94

2000

 

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参评,名额不限。

一等:4000

 

二等:3000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学术创新奖

4

2000

 

道德风尚奖

3

2000

学科竞赛奖

4

2000

文体艺术奖

4

2000

学业进步奖

4

2000

宏信奖学金

5

6000

 

永旺奖学金

5

仅限2020

6000

 

三星奖学金

1

仅限2020

5000

 

 

 

四、各项奖学金申请程序

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填写系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

奖学金名称

申请方式

申请截止时间

国家奖学金

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

暂时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待学校审核确认推荐获奖人选电子版信息(即《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再办理签章手续提交,具体情况将另行通知

汇总申请表。

10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写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

汇总申请表。

10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写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

不必在系统上进行申请

②不必填写汇总申请表。

辅导员导入数据自动生成

二等奖

三等奖

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 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
  • 填写汇总表。

10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写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①不必在系统上进行申请;

②填写汇总申请表。

提交《附件五》所需材料

宏信奖学金

①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
②提交捐赠方指定格式的电子版附件4

③填写汇总申请表。

10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写,捐赠方制定表格电子版发至辅导员,纸质版申请表暂不需提供

三星奖学金/永旺奖学金

①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
②提交捐赠方指定格式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表(附件4);

③填写汇总申请表。

10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写,捐赠方制定表格电子版发至辅导员,纸质版申请表暂不需提供

五、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三)学校评审并公示。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

1、各年级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务必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政策执行。

2、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学生处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不认真学习通知及相关附件,不按要求、准时提交材料的而影响奖学金评审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特别注意: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三)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联系人:老师

意见邮箱:lnzhxgb@163.com

电话:020-84110639

 

岭南学院学工部

2022930

 

 

附件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

附件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附件四: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

附件五:中山大学岭南学院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及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