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级、2020级本科生2021-2022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合我院实际,现启动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岭南学院2019级、2020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021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已另外通知)
二、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2019级、2020级学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 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 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大一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 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
- 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大一学年内至少参加一项美育课程或美育活动(校院均可)。
- 劳:自觉提高劳动素养,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教育活动,考核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 大一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 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三、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10%(含10%),同时获评当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含50%);
- 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参评条件:
- 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含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25%(含25%)的学生可以申请一等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25%-50%(含50%)的学生可以申请二等奖;
- 勤俭节约,生活简朴。
(四)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参评条件: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8%(含8%)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20%(含20%)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50%(含50%)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五)三星奖学金参评条件:
-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 勤奋、刻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 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六)宏信奖学金参评条件:
1.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30%;
2.前一学年需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过3个月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七)永旺奖学金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
2.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4.出席获奖学生认定证书颁发仪式;
5.积极参加本项奖学金相关活动。
(八)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见附件五。
(九)奖学金总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称 |
名额 |
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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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10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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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13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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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 |
32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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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63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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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94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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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参评,名额不限。 |
一等: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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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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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
学术创新奖 |
4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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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风尚奖 |
3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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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奖 |
4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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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艺术奖 |
4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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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进步奖 |
4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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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信奖学金 |
5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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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旺奖学金 |
5 (仅限2020级)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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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奖学金 |
1 (仅限2020级)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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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项奖学金申请程序
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填写系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
奖学金名称 |
申请方式 |
申请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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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 暂时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待学校审核确认推荐获奖人选电子版信息(即《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再办理签章手续提交,具体情况将另行通知; 汇总申请表。 |
10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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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 汇总申请表。 |
10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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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 |
①不必在系统上进行申请; ②不必填写汇总申请表。 |
辅导员导入数据自动生成 |
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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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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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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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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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
①不必在系统上进行申请; ②填写汇总申请表。 |
提交《附件五》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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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信奖学金 |
①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 ③填写汇总申请表。 |
10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写,捐赠方制定表格电子版发至辅导员,纸质版申请表暂不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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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奖学金/永旺奖学金 |
①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 ③填写汇总申请表。 |
10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写,捐赠方制定表格电子版发至辅导员,纸质版申请表暂不需提供 |
五、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三)学校评审并公示。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
1、各年级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务必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政策执行。
2、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学生处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不认真学习通知及相关附件,不按要求、准时提交材料的而影响奖学金评审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特别注意: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三)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联系人:沈老师
意见邮箱:lnzhxgb@163.com
电话:020-84110639
岭南学院学工部
2022年9月30日
附件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
附件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附件四: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
附件五:中山大学岭南学院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及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