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做好相关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将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数据的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各班应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程序,认真做好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           港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列入院系助学工作范畴,港澳台学生也可参与困难认定。对于港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可在参照内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3、           学生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受助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奖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4、           本数据库将作为2015学年开展本科生助学工作的基础数据,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以及学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等的评定提供依据。

二、工作流程: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2015年的《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2)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各班班长处。

2、            班级成立评定小组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初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按困难程度和需资助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结果提交至年级评定委员会。

3、            各年级辅导员带领年级评定委员会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初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按困难程度和需资助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结果于327日前提交至学院。

4、            学院召开学生工作会议集中讨论辅导员提交的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对通过院系学生工作会议讨论后的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5、            公示后,如无异议,学院将数据库提交至学校学生处,等待审核。

联系电话:84110639

 

 

岭南学院学工部

20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