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课室流程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4-16
1、申请学校公共教学楼课室
说明:
①教务处办理课室借用手续的地点:中山楼202(南校区)、教学楼F211(珠海校区)、行政楼210(东校区)
②珠海校区F211受理课室申请时间: 周二 13:30-16:30,周三&周五 9:00-11:30;南校区学生活动借用课室受理时间是:周一上午、周三上午、周五上午
③临时借用课室申请办理最多提前于使用日期一个月,不接受提前超过一个月的申请受理。
2、申请学院课室(只适用于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