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飞,陈思宇,李腾:我国零售商品价格行为研究——来自长三角15个市超市的微观证据

发布人:金钊

本文使用2010年8月~2012年10月长三角15市87个超市134种零售商品的月度价格数据,对微观商品的价格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商品平均价格调整期为4.24个月。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研究结果对比表明,我国的商品价格粘性程度较低。价格变化还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规律,酒类、食品类以及软饮料类商品价格变动集中在第一和第三季度,家电类商品价格调整集中在7~9月,日用品价格不存在季节性变动。从分类商品看,酒类价格调整频率及调整幅度较大,而日化品和食品价格较为稳定。对家用电器类,商家更倾向于调整价格变化幅度而非变化频率,对软饮料类产品则反之。第二,预期通货膨胀率、市场需求、市场结构以及市场规模对价格调整有显著的正向拉动效应。与国内超市相比,外资超市调节价格的幅度相对较小。而预期通货膨胀对食品类和软饮料类价格调整的正向效应最大,酒类价格调整受到市场结构影响最为显著,市场规模对家电类产品的价格调整影响最大,日化类产品价格对市场需求较为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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