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国明,崔喜君:外商直接投资、国内不完全金融市场与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

发布人:金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但尽管民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和竞争实力不断提升,但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依然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全球商业投资环境调查表明:中国是80个样本国家中金融约束最大的国家,80%的民营企业将融资约束视为投资扩张的主要障碍之一。 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已经成为当前民营企业发展乃至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研究和具体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2004的调查表明:融资约束很重要的原因来自民营企业内部,民营企业自身信用和内源融资能力不足是造成融资困境的主要内部原因。但结合中国民营企业的现状,国内不完全金融市场(主要指信贷歧视)与FDI(外商直接投资)等外部因素更不容忽视。在尚不完善的各种市场环境下,民营企业无论在债务融资还是权益融资方面都受到诸多的体制性歧视。国内不完全金融市场的存在以及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使其具有较强的动机通过各种方式来缓解融资约束。这可能迫使民营企业寻求与外国投资者合作来规避国内的金融与法律障碍。与此同时,FDI也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因为在东道国当地大量借贷融资而将民营企业挤出信贷市场。基于此,我们的问题是目前民营企业是否存在融资约束?如存在,FDI及国内不完全金融市场缓解还是加剧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本文试图回答上述问题,这对解决民营企业约束问题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最后,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相比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面临融资约束问题;FDI对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在不同市场上存在差异,通过产品市场缓解了融资约束,中小型企业及资本密集型企业得到缓解的程度最为明显;但通过金融市场明显地加剧了中小型和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国内不完全金融市场加剧了民营企业融资约束,这种效应更为显著地体现在小型和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上。 这一结论的政策含义在于,首先,注重FDI在不同市场上对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影响的差异,趋利避害,有效利用FDI对市场机制改革与完善的推动作用,避免FDI在金融市场对民营企业的过度挤出效应;其次,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来缓解国内不完全金融市场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具有传统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融资约束严重的负面效应。金融改革应逐步确立私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同等的地位,避免国有企业对金融资源的过度垄断,确保国内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