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术论坛-金融学系列Seminar-平台双轮垄断的逻辑:看门人、核心设施及自我优待
第587期岭南学术论坛(金融学系列Seminar)
报告题目:平台双轮垄断的逻辑:看门人、核心设施及自我优待
报 告 人:李勇坚(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主 持 人:曾燕(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
时 间: 2021年10月22日(周五)14:00-16:30
地 点:岭南堂汪道涵会议室+线上
语 言: 中文
腾讯会议ID:424 995 424
摘要:
数字平台能够实现将其垄断地位从一个业务领域扩张到另一个业务领域,除了利用其数据优势、流量优势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优势,就是利用其在某一个特别领域的市场地位,使其能够实现双轮垄断。经典的杠杆垄断理论认为,主导企业能够将其垄断地位从一个领域向另一个领域传导,主要是因为其利用市场地位进行杠杆。而在数字平台的双轮垄断过程中,这种垄断过程的传导是基于数字平台在主导市场的特殊地位,也就是说,数字平台可能是具有信息内容过滤作用的看门人(Gatekeeper),或者说其处于交易的瓶颈环节(“bottleneck power”),属于“核心设施”(Essential facility)。这说明数字平台相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他们可以利用看门人平台或者核心设施的优势地位,可以对其自身在相邻市场的业务进行自我优待或偏袒(“favoring”or “self-preferencing”),并利用其核心能力(数据、客户群、技术资产等)进入新市场,能够在新市场中获得市场力量,这可能导致平台与其用户以及另一边的对手之间异常巨大的商业和议价能力失衡(EC,2019),并使平台在不同的市场领域中实现双轮垄断。本项拟从看门人、核心设施等理论出发,解释平台的自我优待行为及其对双轮垄断的作用与意义。
报告人介绍:
李勇坚,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兼任国家数字贸易专家工作组专家、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中国消费经济学会理事。主要从事数字经济、平台垄断、服务经济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100 余篇。参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 号)、《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2017)、《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 年)》(2017)等文件起草或研讨工作。承担中央多项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交办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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