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禾:从“底线型”利益到“增长型”利益——农民工利益诉求的转变与劳资关系秩序
广东南海本田工人的罢工标志着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正从“底线型”利益向“增长型”利益转变。“底线型”利益受法规保护并有清晰的利益标准,“增长型”利益没有正式的法规保护和清晰的利益标准。“底线型”利益纠纷,个体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解决,而“增长型”利益纠纷没有仲裁和诉讼的通道,只能依靠集体力量得到解决。虽然集体谈判日益成为解决“增长型”利益纠纷的机制,但是“谈判”只是实现“增长型”利益诉求的必要条件,并不当然地是充分条件,除非有“集体行动”的介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劳资关系秩序,必须理清罢工的法律地位问题、罢工的权利边界问题、工会的组织效能问题。面对“底线型”利益纠纷,政府扮演的是监督者和执法者的角色,面对“增长型”利益纠纷,政府扮演的是协调者的角色。 所谓协调者,首先意味着政府是一个中立者,政府既不对劳资双方追求的利益目标做出对错存废的判断,也不运用政府的强制力迫使某一方接受另一方的要求。因为,在“增长型”利益诉求的集体争议中,当政府将强制力施与工人时,就会“引火上身”,使劳资之间的经济冲突转变为政府与劳工之间的政治冲突;而当政府将强制力施与企业时,无论这种施与在道德上是否值得接受,都会使市场原则受到干扰,导致企业对投资环境做出负面的评价。 其次,所谓协调者意味着政府是一个积极能动的劳动关系秩序的引导者。对于政府来讲,三方调解机制不只是罢工发生后的工作机制,更重要的是加强集体争议前的劳资双方的沟通,促进劳资双方的合作,最终使问题解决于罢工发生之前。 要扮演好集体劳动争议的协调者角色,政府首先就要建立和完善关于集体劳动争议的相关法规和制度,创造一个公平的劳资关系博弈平台;其次要在非公有企业里推进工会的建立,同时在所有企业里推进工会的民主化和提高工会的自主性;第三,要在整个社会大力普及劳动关系法规意识,同时尽快培养出一大批劳资关系谈判专家(此次南海本田工人罢工的和平解决是与劳资关系专家常凯的参与分不开的),促进劳资关系博弈理性化;第四,要引导各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关心企业发展,通过创新工作形式来促进劳资双方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