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江:不帮农民卖杨梅,政府应该明说why

稿件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人:金钊

从化良口镇政府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为由拒绝举办由政府主导的大型宣传活动,结果该镇的杨梅因暴雨而滞销,从而引发了一场舆论战:镇政府在此事上属于有意不作为,还是真正贯彻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开支的正确之举?我们有必要对此事做出一些分析。

 

首先,村民的杨梅销售与政府有何关系?表面上看,从市场经济角度出发,似乎两者并无关系,杨梅丰收,又卖得出去,村民收入可观,政府当然高兴;杨梅滞销,村民应该自己想办法,或者通过杨梅协会的力量解决。如果协会资金缺乏,可以向政府申请专项资助。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怪政府不施以援手。因此,理论上说,杨梅销售与政府施政之间并无直接关系。

 

可是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从化良口镇是把杨梅、荔枝等农产品当做一项振兴当地经济的工程来抓,并拨出专款举办杨梅节、荔枝节等大型推广活动,相关的款项支出被纳入了从化的“三公”经费的预算支出之中,自然就成为政府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了。好了,今年的做法变了,良口镇一改过往的做法,也许因为受到舆论压力,为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杨梅节的活动经费不再成为良口镇政府的“三公”预算的列支项目了,美其名曰交给杨梅协会去举办了,其实就是镇政府认为今是而昨非,不想再沾手了,村民的失望甚至愤怒可想而知。

 

我认为,良口镇政府拒绝主办杨梅节并不一定有错,但是错在没有把过去为什么主办杨梅节而今年又不主办的道理给村民们说清楚。设想一下,如果杨梅节对良口镇的经济与民生非常重要,镇政府非举办不可,即使“三公”经费列支有困难,也可以将之纳入镇政府的一般预算支出当中,如此一来,杨梅节继续在镇政府的主导下得以举办,又不会直接导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居高不下,岂非政府和村民达致双赢?

 

如果镇政府事实上并不认为杨梅节非办不可,完全没有必要纳入一般预算支出,就要开诚布公向村民作出说明,过去由镇政府直接出资并主办杨梅节,变相帮助村民推销杨梅可能不妥,现在需要拨乱反正,改由杨梅协会来举办,而镇政府也完全可以从农业开发专项资金或者购买公共服务专项当中拨出资金资助杨梅协会,配合协会举办杨梅节。如此一来,其结果可能是杨梅节照样举办,可能受暴雨天气影响,活动规模有所缩小,来宾人数也有所减少,但是并不影响信息传播,即使到头来良口镇的杨梅还是滞销,村民们也不会迁怒于镇政府的“不作为”

 

【南方都市报】发布于 2014年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