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2023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含转专业)公示

发布人:石晓旭

根据《教务部关于做好2023学年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128号)的工作要求,学院按照《岭南学院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岭南〔2023〕120号)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现将岭南学院2023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含转专业)公示(见附表),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6月29日17 :00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石老师 shixx8@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