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岭南学院2020学年第二学期缓考(补考) 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本科管理员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在毕业审核前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考次数合计不得超过两次(旷考、考试作弊者除外)。旷考的课程,以及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作弊者,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批准,可重修或者重考一次。”

   学院根据学校有关缓考(补考)工作要求,将为2020学年第一学期(不含其他学期)需缓考(补考)的院内开设课程做统一安排。

 

注意事项:

  1. 请符合参加本次缓考(补考)的同学(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总评成绩不通过或已批准期末缓考的学生)务必在2021年2月26日(周五)17:00前提交《岭南学院本科生补考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到岭南行政中心109李老师处,并按时参加考试。
  2. 凡申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如因个人原因或无故不按时参加本次缓考(补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会一次,成绩记为缺考0分,不再为此另作安排。

 具体缓考(补考)安排稍后将公布在学院本科项目网站,请同学们留意。

 

岭南学院本科项目【教务】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