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岭南学院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缓考(补考) 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本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9-16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在毕业审核前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考次数合计不得超过两次(旷考、考试作弊者除外)。旷考的课程,以及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作弊者,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批准,可重修或者重考一次。”
经学院研究决定,本次安排的考试为学院根据学校有关缓考(补考)工作要求,为2019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共两个学期(不含其他学期)需缓考(补考)的院内开设课程做统一安排。凡符合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如因个人原因或无故不按时参加本次缓考(补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会一次,成绩记为缺考0分,不再为此另作安排。请需要参加本次缓考(补考)的同学务必在9月18日(周五)17:00前提交《岭南学院本科生重考申请表》纸质版(如附件)到岭南行政中心109李老师处,并按时参加考试。
具体缓考(补考)安排稍后将公布在学院本科项目网站,请同学们留意。
岭南学院本科项目【教务】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