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关于本科生考勤纪律及请假审批工作的管理规定

发布人:本科项目

                 

        学院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学习纪律的规定,特制订考勤纪律及请假审批管理规定如下:

        学生在学习时间内(包括上课、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及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参加的其他教学活动),由任课老师负责(助教协助)考勤并记录,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除遇突发紧急状况,原则上学院不受理事后请假审批,凡未经请假或者超过请假期限的、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听课的,均以旷课论一学期内,连续旷课2周以上(含2周)或者累计达50学时以上者作退学处理。突发紧急状况下,学生应及时向年级辅导员说明情况获得同意后,由辅导员及时告知教务老师,学生于返校后立即补办请假审批手续。

        学生只能因病、或者家庭突发事故、或者因参加学校、学院指定的活动/竞赛原因,可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须获学院审批同意。

        学生因个人规划参加的各类考证所选的考试时间应为周末或非上课时段,因受限无法选的,应提供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

        学生请假7天以内(含7天),由学院审批,请假达8天以上(含8天),由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教务部审批。请假时间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学生请假期满或者假期未满回校复课者,应当及时销假。因故不能按时复课者,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 申请方式:打开新教务系统网址(https://jwxt.sysu.edu.cn/jwxt/),使用NetID登录,或使用统一门户进入教务系统——点击“请假申请”图标——简要填写请假原因——上传请假事由证明材料:因病的医院诊断(治疗)等证明,参赛的邀请函(通知)及参赛名单,因家事的需有家长亲笔签字的情况说明(知情)书,等。未上传齐备的相关证明资料,将退回重新修改补充。

 

联系人:周老师 84112079,陈老师(注册请假)  8411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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