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必修课程《社会实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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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学计划要求,2014级学生应在大三学年暑期进行社会实习(2017学年7月-8月)。课程情况:社会实习,专必,2学分。

该门课程的教学安排:2016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即2017年6月25日后,学生自行或由学院职业发展中心协助联系实习单位,并于暑期完成社会实习课程,实习时间一般三周。实习完成后,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模板须为学校统一制定的《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附件2)。由实习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模板中指导老师一栏留空,不要填写实习部门的人员。

各班学习委员务必在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第四周内收齐《报告书》并统一交到教务老师处,由教务老师转各系有关教师批阅,评定成绩(等级制:优、良、中、合格、不合格)。

 具体提交流程为:

 学生在2017年10月8日12:00前将中文填写,双面打印,实习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交给本班级学习委员。各班级学习委员在2017年10月10日(周二)17:30前审核本班级学生实习报告书的格式后将全部合格的纸质版《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首先按专业(2014级有8个专业,各班学委请按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物流管理和管理科学依次排序)、然后各专业再按学号排好序交到伍沾德堂岭南行政中心109室劳老师处,电子版附件3《2014级 * 班实习报告书提交情况汇总表》发送到邮箱 lnslp@mail.sysu.edu.cn ,主题为“2014级 * 班实习报告书提交情况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成绩计为0分(申请缓考的学生成绩计为缓考)。

注:如有学生无法按时提交《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可点击链接:http://www.lingnan.sysu.edu.cn/Item/8764.aspx下载缓考申请表,并在10月8日12:00前将亲笔签名的纸质版缓考申请表交给本班级学习委员,并在教务系统同时申请缓考。申请缓考学生的提交时间大约为2018年5月,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劳老师; 固话:841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