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7月6日,请同学们提前登录教务系统(https://jwxt.sysu.edu.cn/jwxt/)查阅自己的考试信息。若发现教务系统考试信息有遗漏,请于课程考试前与教务欧老师(020-84113361)核实准确。
以下摘录中大教务〔2020〕218号《中山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六章,请同学们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考生进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令清理课室桌面和桌子内的非考物品,摆放学生证/校园卡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在桌面备查。闭卷考试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参加考试,其它所有物品(包括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座位;开卷考试考生应按主考教师要求携带相关物品,除非命题老师特别要求,原则上不允许连接互联网。
第二十四条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者须得到监考员的允许才可参加考试;考生迟到30分钟及以上,不得参加考试,视作旷考;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第二十五条 考生按《考试座位表》隔位就座。对未按规定就座的考生,应服从监考员的调整,考生如不服从监考员的安排,监考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不准参加考试。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认真填(涂)试卷、答卷等信息,按要求作答题目。不得在答卷上乱写、乱画或填涂特殊标记。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作答的,或者答题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该部分答卷一律无效。
第二十七条 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卷等考试材料按照监考员的要求进行提交,经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卷、草稿纸离开考场,不允许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内外大声喧哗。
根据《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八条:“考试作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附岭南学院补充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学生应在考试前及时关注教务系统中自己的考试时间,在考试过程中做到严肃考试纪律并诚信应考。如因病、考试硬件条件、考试时间冲突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三天于教务系统递交缓考申请及相应证明材料(考试时间教务系统截图、家长同意书、就医证明、任课教师同意的邮件证明等),办理缓考后获得学院(开课单位)审批同意的,方可作为缓考处理。缓考申请将于该门课程开考前两天进行统一审核。
凡无故或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考试的同学,视为旷考,成绩记为0分。学院预计于下个学期第二周内发布缓(补)考通知,并安排缓(补)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