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缓、补考安排通知(第一批)
发布人:本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3-14
根据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在校期间,每门课程重修、重考次数合计不得超过两次,旷考、考试作弊者只能申请重修或者重考一次。”
经学院研究决定,本次考试为学院根据学校有关缓考(补考)工作要求,对缓考、补考做统一安排。凡符合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如因个人原因或无故不按时参加本次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会一次,成绩记为缺考0分,不再为此另作安排,请同学们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安排文件(第一批)请详见附件。
岭南学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