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岭南学院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含辅修)

发布人:本科管理员

根据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及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至7月6日。请同学们提前登录教务系统(https://jwxt.sysu.edu.cn/jwxt/)查阅自己的考试信息,于考试当天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对号入座按时应考。相关考试安排详见文末附件,若发现有遗漏,请于课程考试前与教务陈老师(84113361)核实准确。

以下摘录中大教务〔2020〕218号《中山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六章,请同学们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三条  考生进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令清理课室桌面和桌子内的非考物品,摆放学生证/校园卡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在桌面备查。闭卷考试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参加考试,其它所有物品(包括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座位;开卷考试考生应按主考教师要求携带相关物品,除非命题老师特别要求,原则上不允许连接互联网。
  • 第二十四条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者须得到监考员的允许才可参加考试;考生迟到30分钟及以上,不得参加考试,视作旷考;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 第二十五条  考生按《考试座位表》隔位就座。对未按规定就座的考生,应服从监考员的调整,考生如不服从监考员的安排,监考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不准参加考试。
  •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认真填(涂)试卷、答卷等信息,按要求作答题目。不得在答卷上乱写、乱画或填涂特殊标记。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作答的,或者答题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该部分答卷一律无效。
  • 第二十七条  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卷等考试材料按照监考员的要求进行提交,经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卷、草稿纸离开考场,不允许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内外大声喧哗

根据《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八条:“考试作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附学院补充相关考试管理规定:

  • 学生应在考试前及时关注教务系统中自己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在考试过程中做到严肃考试纪律并诚信应考。
  • 如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于教务系统递交缓考申请及医院诊断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办理缓考,获得学院(开课单位)审批同意的,方可作为缓考处理(考试缓申请表请见:https://lingnan.sysu.edu.cn/undergraduateprogram/article/261。凡无故或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考试的同学,视为旷考,成绩记为0分。
  • 学院预计于新学期开学前发布缓(补)考通知,第一周安排缓(补)考考试。  

 

岭南学院本科教务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