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本科生必修课《社会实习》修课说明
《社会实习》是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共计2学分,成绩计在大四学年第一学期。
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于大四学年第一学期前完成社会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为期三周。学院允许学生提前利用假期时间进行实习。实习完成后,学生须按要求完成实习鉴定及撰写报告后及时上交材料。
一、实习鉴定及撰写报告
1、实习报告须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模板《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请于页面最下方下载),字数不少于2000字,中文填写,双面打印,本人亲笔签名。
2、实习单位在报告书中的“实习单位意见”栏中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学生直接提交由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证明原件,以完成实习鉴定。若选择提交实习证明的学生,请把证明装订在报告书的最后一页。(注:实习证明原件提交后将不予返还)
3、报告书中“实习指导教师评语”栏为学院教师填写,切勿填写实习单位人员。
4、封面“指导教师”栏请留空,不填。
二、实习报告提交要求和时间
1、提交时间:大四学年第1学期,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成绩计为0分。
2、提交要求:由行政班学习委员统一收集后交到伍沾德堂岭南行政中心105室。
三、成绩评定
《社会实习》课程成绩记录方式为等级制,即优、良、中、合格、不合格。实习报告由班导师批阅,评定成绩。
四、关于缓考
因故无法按时完成实习的学生,请于教务系统上申请缓考,并上传经班导师签字同意的缓考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s://lingnan.sysu.edu.cn/undergraduateprogram/article/261)作为附件,学院审批同意后作缓考处理。
成功申请缓考的学生请于寒假期间完成实习和报告书,以准备次年(即大四学年第2学期)4月份补交,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注:缓考课程成绩记录为“缓考××(分数)”)
联系人:吕老师,020-8411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