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必修课程《社会实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本科管理员

按照教学计划要求,2017级学生应在大三学年暑期进行社会实习。课程情况:社会实习,专必,2学分。

该门课程的教学安排:201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于暑期完成社会实习课程,实习时间一般为三周。实习完成后,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模板须为学校统一制定的《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附件2)由实习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或提交实习证明,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模板中实习指导教师评语一栏为学院老师填写,切勿填写实习单位人员 

各班学习委员收齐《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并统一交到教务老师处,由教务老师转各系有关教师批阅,评定成绩(等级制:优、良、中、合格、不合格)。

 

一、 提交要求和时间:

1、《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须中文填写、双面打印,实习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班级学习委员审核本班级学生实习报告书的格式是否符合以上要求,在2020年12月1日(周二)16:00前将合格的纸质版《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交到伍沾德堂岭南行政中心109室吕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成绩计为0分。

学委提交时请注意:

(1)纸质版报告请按下发的《2017级X班实习报告书提交情况表》的顺序排列;

(2)提交前请先填写《2017级X班实习报告书提交情况表》发送到邮箱 lvjling@mail.sysu.edu.cn ,邮件主题为“2017级X班实习报告书提交情况表”。

 

二、关于缓考

对于无法按时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请填写缓考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lingnan.sysu.edu.cn/undergraduateprogram/article/261),本人亲笔签字后,于以上报告书提交的相同时间节点前交给学委(学委连同《报告书》一起交到行政中心109室),后续将由学院统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成绩计为0分。

成功申请缓考的学生请于寒假期间完成实习和报告书,新学期开学后将通知提交。

 

 

联系人:吕老师,020-8411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