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必修课程《社会实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本科项目

按照教学计划要求,2016级学生应在大三学年暑期进行社会实习(2019年7月-8月)。课程情况:社会实习,专必,2学分。

一、教学安排

2018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即2019年7月14日后,学生自行或由学院职业发展中心协助联系实习单位,并于暑期完成社会实习课程,实习时间一般三周。

实习完成后,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模板须为学校统一制定的《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附件2),由实习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实习证明原件),不能用协议代替。模板中“实习指导教师评语”一栏留空,不要填写实习部门的人员。

各班学习委员务必在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第四周内收齐《报告书》并统一交到教务老师处,由教务老师转各系有关教师批阅,评定成绩(等级制:优、良、中、合格、不合格)。

 

二、提交流程

 学生在2019年9月20日前将中文填写、双面打印、实习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交给本班级学习委员。

各班级学习委员在2019年9月23日16:00审核本班级学生实习报告书的格式后将全部合格的纸质版《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首先按专业(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商务和管理科学依次排序)、然后各专业再按学号排好序交到伍沾德堂岭南行政中心109室吕老师处,电子版附件3《2016级 * 班实习报告书提交情况汇总表》发送到邮箱 jwln@mail.sysu.edu.cn ,主题为“2016级 * 班实习报告书提交情况汇总表”。

逾期不予受理,成绩计为0分(申请缓考的学生成绩计为缓考)。

 

三、关于缓考

如有学生无法按时提交《中山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书》,可点击链接:http://lingnan.sysu.edu.cn/undergraduateprogram/article/261 下载缓考申请表,并在9月20日前将亲笔签名的纸质版缓考申请表交给本班级学习委员(学委连同《报告书》一起交到行政中心109室)。申请缓考学生的《报告书》提交时间大约为2020年4,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

吕老师,020-84114201,jwln@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