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本科生课程 考试缓考 申请表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2-11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申请表格下方的说明与要求,提交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因病不能考试的须附上学校指定医院证明),须提前向所在学院(系)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获得学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可以缓考。
未经批准而缺考的学生,成绩以“旷考零分”记。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系)批准,旷考的课程可以重修、重考,但只能补考/重修/重考一次。
缓考安排:1.原则上,每门课只能缓考一次,无故不按时参加已做的缓考安排,该课程成绩记录为“0”。
2.缓考统一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