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学年第三学期(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6-12
2014学年第三学期期末安排表包含南校区、珠海校区的17周随堂及辅修课程的考试安排信息(专业课程)。特别提醒:南校区18周的考试为大考场制,17周将公布考试座位名单,请同学们提前上网查询并在考试当场提前到达,只带与考试相关的物品。
2014学年第三学期(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请点击,6月24日更新)
2014年第三学期期末考试座位表 (17周公布, 7月1日早上更新,以现场为准)
关于学生缓考的说明:
根据学校、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必须提前向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可以缓考。未经批准而缺考的学生,作旷考论,成绩以“旷考零分”记,旷考的课程可以重修、重考,但只能重修、重考一次。分以下情形:
1、 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须附上学校指定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考试前);
2、 因交换提前出国的须附上对方学校开学证明及国际关系办的意见(在确定出行时间后);
3、 因课程安排冲突的(辅修或双学位)须附上相关的教务证明(提前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