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04
关于岭南学院课程考试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岭南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杜绝违纪行为,保证考试顺利有序进行,从2011学年度第2学期开始,岭南学院实施期末考试期间,统一设置考试专用场地,集中安排课程考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 考生守则
-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提前向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因病的须附上学校指定医院的证明)。经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可以缓考,未经批准而缺考的学生,作旷考论,成绩以“旷考零分”记录。
-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正式考试后,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准入场。
- 每门课程开考前,考生须在《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考试诚信承诺书》”上签署承诺。
- 学生在签署了《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考试诚信承诺书》后,由监考老师发放试题、答题本、草稿纸。
- 考场安排及座位指引
- 叶葆定堂,黄传经堂107,308在期末考试期间,作为考试专用场地。
- 叶葆定堂共设以下8个考试课室:
一楼:叶葆定堂101、叶葆定堂102、叶葆定堂103
二楼:叶葆定堂201、叶葆定堂202、叶葆定堂203
三楼:叶葆定堂三楼礼堂、叶葆定堂三楼大堂 - 每门课程的考试座位指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做好安排后,由学院办公室及学工部向学生提前公布。
- 学生必须提前了解自己每一场考试的座位位置。
- 考试当天,学生的考试座位将张贴于各课室的门口。
- 考场规则
- 考生须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考生应按照座位号要求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 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如:笔,尺、橡皮擦等),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集中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不得带入考试座位。
- 手机等电子设备,通讯工具(如:MP3/4、电子记事本等)不允许进入考场。
开卷考试:学生可根据任课教师的规定携带必要的材料和用具,但不允许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
闭卷考试:学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入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等纸张材料。 - 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用品,若确有需要,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
-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若确有特殊原因需离开考场,必须请示监考人员,经批准后方可离场,离场者原则上按交卷处理。
-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考试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 若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要求更换,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
- 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确保密封答题本已做好密封,将试题、答题本、草稿纸等考试材料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摆放在桌面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取、清点,经清点无误,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本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岭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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