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本科生修读课程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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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2〕33号

关于规范本科生修读课程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系):

目前,部分院系出现对学生修读课程没有进行严格管理、学生私自向开课单位申请修读专业培养方案计划外课程并获得修读许可的现象。为了维护教学和专业教育秩序、规范课程选课与成绩记录管理,结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规定,教务处向各学院(系)重申:我校本科生课程修读和成绩记录必须按照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执行,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的审核必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课程进行审核。因此,所有开课单位必须按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安排学生修读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程。办学院(系)如果需要开展专才培养,可以为学生专门制定培养方案,通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按照个性化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各类课程的修读管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学校 本科生  课程管理  通知

       中山大学教务处
 2012年3月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