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96号),学院启动2026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学校分配给岭南学院推荐名额及金额
1.博士:确定名额2人,竞争名额1人,¥30000/人。
2.学术学位硕士:确定名额3人,竞争名额1人,¥20000/人。
3.专业学位硕士:确定名额3人,竞争名额1人,¥20000/人。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和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的港澳台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四)学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岭南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报名汇总表(博士、学硕、专硕)》(附件2)、《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6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一)评选范围
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全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全校港澳台研究生范围内评审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我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评,实行差额评选。
(四)学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岭南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报名汇总表(博士、学硕、专硕)》(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港澳台)》(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选方法
2026年国家奖学金及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根据《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开展。
四、学生申请
1.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需于2026年9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压缩包上传至公务云盘https://pan.sysu.edu.cn/link/AA663408816772406CB663075EBD9AA5B9
(提取码:lingnan),压缩版命名为:“硕士/博士+姓名+申请国奖”或“硕士/博士+姓名+申请宝钢(港澳台学生)”,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申请表推荐意见可暂不填写,纸质材料待确定推荐人选后通知提交。
附件:1.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2. 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博士、学硕、专硕)
3. 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港澳台)
联系人:岳老师 电话:020-84112196
岭南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