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中山大学宏信奖学金和汪淑钧奖学金等校级研究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岳美琴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和《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关于开展 2024-2025学年中山大学宏信奖学金等研究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5〕469 号等文件要求,学院启动2024学年“中山大学宏信奖学金”和“汪淑钧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山大学宏信奖学金
评选范围:硕士二年级或三年级研究生,岭南学院确定名额为3人。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10%;
3.前一学年需在当学年内参加导师组织的相关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研究1项以上,并承担部分主要工作(需出具相关证明);或前一学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6.不符合以下条件者不得参评:评选年度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有学术研究中违反程序的行为;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记录等。
奖励金额:硕士生10000元/人。

二、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
评选范围:在中山大学就读的正常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共10人。岭南学院推荐竞争名额1人。
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科学道德、科研成果突出、在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论文(SCI 、SSCI 等)或者参加国(境)外顶级国际会议发表口头学术报告者,可申请本奖学金,语言使用限定为英语;
2.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以学生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本奖项指的科研成果,须是申请学生在中山大学就读期间取得的成果;
3.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4.曾获得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的学生, 申报过的成果材料不可重复申报;
5.申报材料中论文以正式刊出的为准;
6.需提供国(境)外会议发表口头学术报告的证明材料(如影像资料);
7.本奖学金只面向正常学制内的学生参评,成果需是学生在其申请时的就读阶段产生的成果(即博士生不得以硕士生阶段的成果申请)。
奖励金额:研究生5000元/人。

三、评选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后报捐赠方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捐赠方确定为准。
四、学生申请
1.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需于2025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申请表和事迹汇总表)发至lnxyyjsjz@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硕士/博士+姓名+申请XXX奖学金”,并将纸质申请材料于11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至岭南行政中心103岳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电子版事迹汇总表中,申请奖项可以填写多项,但每类奖学金的纸质版申请表需单独填写。(备注:每名学生可申请多个奖学金项目,但最终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如捐赠方有特殊要求除外。)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格时除推荐意见及签名外均需用电脑双面打印,不得擅自改变表格格式。
2.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公益活动证明等,有科研成果的同学还需提交已发表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并在学术成果封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号和专业。(科研成果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申请奖助金时提交过科研成果复印件的同学,若无更新,本次不用重复提交)
3.研究生提交的参评科研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他捐赠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联系人:岳老师  电话:020-8411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