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相淳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3级。

二、名额分配
 

项目名称 名额 奖励年级
宏信奖学金 5 在校本科生三年级和四年级优秀学生
永旺奖学金 3 本科二年级和本科三年级。同等条件下,大学期间学习过日语并取得学分,或者有参加过日语能力考试(JLPT)证明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2—2023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各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

宏信奖学金
1)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30%;
2)前一学年需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过3个月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评选年度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者;在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者;评选年度内有不及格科目者(以教务系统为准,不含补考);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永旺奖学金
1、为更好的实现本项目的目的,本获奖学生需履行以下职责:
1) 正确理解本项目的目的,专心学习自己所学专业。
2)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公共秩序,不违反社会道德。
3)出席获奖学生认定证书颁发仪式。
4)对于甲方在中国举办的各项活动,如果通过乙方得到通知,尽可能地参加。
奖学金候选学生的必要条件:
2、奖学金候选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有中山大学学籍,并且是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3)理解本项目的目的,并有把本项目的目的应用于实践上的有志学生。
3、取消获奖学生资格的必要条件:
甲,乙双方在获奖学生出现以下任意一项情况时,除3-3)条件之外,取消获奖学生资格荣誉称号。
1)发生违法犯罪,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以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等行为的情况。
2)在接受本奖学金期间,申请了其他校级奖学金的情况。
3)在评选本奖学金年度,需要去日本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留学半年以上的情况。
4)在领取本奖学金期间,专业科目、重点科目的成绩发生明显下滑的情况。
5)做出了任何不符合本项目目的主旨的行为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1.信息录入
学生于2023年11月29日9:00之前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xgxt.sysu.edu.cn/jxj),按要求填写并申请相应奖项。
2.初评与公示
学院开展初评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材料报送
学院组织推荐获奖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报送学校。

联系人:刘老师
意见邮箱:lnzhxgb@163.com
电话:020-84111545
岭南学院学工部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