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2〕126号),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院基本修业年限内2021级及此前年级的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非在职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不含2020级及此后年级的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学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奖助金需单独评审。
二、评审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的要求,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学院在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中坚持科学教育评价导向,围绕参评研究生2021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不拘泥于简单化、指标化、数据化的评价模式,多角度引导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营造风清气正、潜心治学、宁静和谐的学术环境,实现研究生奖助金动态调整,能上能下。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由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院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学院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具体评审原则及办法参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2)
三、名额分配原则
一等奖助金名额分配学校综合考虑学院博士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等因素,并向基础学科、亟需学科和优势学科倾斜。其中,一等奖助金名额中包含“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博士研究生,该类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9〕93号)单独进行考核,不参与此次奖助金评审。学院基本修业年限内2021级及此前年级的博士研究生(老生)奖助金名额合并下达。各年级具体名额分配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确定。
四、学生申请
1. 有代表性学术成果的同学,需要填写附件3《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人代表性学生成果汇总表》,于9月19号上午9:00前发至邮箱lnxyyjsjz@126.com,文件以姓名+学号命名,邮件主题:姓名+学号+代表性学术成果汇总表。学术成果的封面、目录和内容页复印件(参加学术会议的需要参会邀请函、会议论文首页等复印资料,学术专著或教材需复印专著封面、目录以及本人撰写的内容页等)于9月19日上午9:00前提交至岭南行政中心101袁老师处。
2. 符合评审条件的同学均需要填写附件1的申请表,并请导师签意见。于9月19日上午9:00前提交至岭南行政中心101袁老师处。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20-84112131邮箱:yuanjzh@mail.sysu.edu.cn
岭南学院学工部
2022年9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