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1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学校分配给岭南学院推荐名额及金额
1.博士:学院确定推荐名额1人,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1人,¥30000/人,参加全校竞争。
2.学术学位硕士:学院确定推荐名额3人,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1人,¥20000/人,参加全校竞争。
3.专业学位硕士: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1人(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MBA),¥20000/人,参加全校竞争。
(二)评选对象
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新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中山大学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1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二、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标准:本科为中山大学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本科为中山大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本科学校为中山大学;
(7)报考中山大学研究生并被录取。
2.评选名额及金额:本科是中大的2021级硕士4名,奖励金额:硕士生10000元/人。
3. 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三、宏信奖学金
1. 评选范围及名额:管理学院和岭南学院的硕士二年级或三年级研究生中的优秀学生,其中管理学院3人,岭南学院3人。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30%;
(3)前一学年需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过3个月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
(4)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评选年度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者;在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者;评选年度内有不及格科目者(以教务系统为准,不含补考);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3.奖励金额:硕士生10000元/人。
4.报送材料:《“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1.评选范围: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全校正常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奖励名额及金额:研究生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4.报送材料:《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
五、评选方法
2021年国家奖学金及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根据《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开展。
六、学生申请
1.申请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的同学需于2021年10月8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相关证材料至行政中心101袁老师处。
2.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的同学需于10月11日中午12:00前提交电子版《申请人事迹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岭南行政中心101袁老师处, 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电子版《申请人事迹汇总表》发至lnxyyjsjz@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硕士/博士+姓名+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电子版事迹汇总表中,申请奖项可以填写多项,但每类奖学金的纸质版申请表需单独填写。(备注: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但因研究生奖学金种类较少,名额有限,原则上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捐赠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格时除推荐意见及签名外均需用电脑双面打印,不得擅自改变表格格式。
3.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公益活动证明等,有科研成果的同学还需提交已发表科研成果的封面、目录及首页复印件,并在材料封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号和专业。
4.研究生提交的参评科研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他捐赠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20-84112131 邮箱:yuanjzh@mail.sysu.edu.cn
岭南学院学工部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