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中山大学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学校文件要求,评选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学校分配给岭南学院推荐名额及金额

1.博士:6人(¥30000/人),参加全校竞争,推荐名单中未获奖的博士生老生将直接获得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2.科学学位硕士:7人(¥20000/人),参加全校竞争。

3.专业学位硕士:4人(其中1人为MBA,3人为金融专业硕士)(¥20000/人),参加全校竞争。

(二)申请资格

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并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上述条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评定标准。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评奖标准应予以区分,以符合各自的培养目标。

(四)报送材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生老生)

(一)学校分配给岭南学院推荐名额及金额:17人(¥12000元/人)

(二)申请资格

正常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2013级、2012级、2011级、2010级博士研究生(简称“博士生老生”)。博士生老生中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和本学年已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老生,不参评“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四)奖学金管理

奖学金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评审机制,奖学金按1000元/每人/每月发放,获得者有下列情形的,终止发放: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中期考核不通过。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发放奖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中山大学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类型、名额

(一)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共14名,其中2名为MBA学生,全日制博硕均可)

1.评选条件及范围:参见《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推荐名额及金额:共14名,其中2名为MBA学生,奖励金额1500元/人。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享受“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获奖者仅颁发荣誉证书。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二)光华教育奖学金(2名,其中1名为MBA学生,非在职全日制博硕均可)

1.评选条件及范围: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制内)研究生,参照“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评选,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评选名额及金额:共2名,其中1名为MBA学生,奖励金额1500元/人。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三)三星奖学金(推荐1名,全校竞争,非在职全日制二年级硕士)

1.评选条件:①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10%以内;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③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2.评选名额及金额:全校硕士生共3名,我院推荐1名,奖励金额7000元/名。相关院系可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上报,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报三星公司审定,推荐名单中未获此奖者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报送材料:填写《三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四)时代地产奖学金(推荐2名,二年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

1.评选范围及条件:在校二年级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金融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如有其它专业优秀学生申请可适当调整专业比例)硕士研究生。①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0名;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参加校级(含)以上比赛获奖或在校级(含)以上刊物发表论文;③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公益或慈善活动。

2.评选名额及金额:学校共推荐12名候选人,捐赠方最终确定奖励名额10名,我院推荐2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未获奖者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宏信奖学金(推荐3名,二年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参加全校竞争)

1.评选范围及条件:管理学院和岭南学院的非在职全日制在校(学制内)硕士研究生。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②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③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2. 评选名额及金额:我院推荐3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未获奖者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报送材料:《远东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立木奖学金(1名,一年级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1.评选条件及范围:数学、经济学、日语专业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各一名。

2.评选名额及金额: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共3名,我院1名,奖励金额为4000元/人。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仁孚(中国)奖学金(非在职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推荐3名)

1.评选范围: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岭南学院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非在职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2.评选名额及金额:

1)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2名)

2)岭南学院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研究生3名)

获奖名额共8个(含本科生),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

一等奖:一万元整/名,二等奖:伍仟元整/名,未获奖研究生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宝钢台湾学生、港澳生奖

1. 评选范围:在校(正常学制内)港澳台研究生

2. 评选条件: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④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⑤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⑥台湾申请学生必须认同一个中国。

3.评选名额及金额:全校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3名,不限培养单位。硕士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博士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4.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评单位汇总表》。

备注:以上优秀研究生奖学金除第(八)项外,其余奖项港澳台生不参评。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各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请仔细阅读)

 

(一)学生申请阶段(此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版奖学金申请表)

1.2014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根据《岭南(大学)学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硕士生参考《岭南(大学)学院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开展,有意申请奖学金的硕士生需向本班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小组成员提交“岭南学院硕士研究生加分申请表”、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小组成员,计算硕士生的加分。(目前此项工作已开展完毕)。

2.学生申请阶段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电子版《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事迹汇总表》(附件1),注明申请奖项(可同时申请多项)。

(2)提交个人事迹汇总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公益活动证明,有发表论文的同学还需提交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全文复印件,并在论文封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号和专业)。

(3)研究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去年申请各项奖学金使用过的成果此次不可再使用。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a)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b)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4)有不及格或者不合格科目或者未注册及本年度受过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优秀奖学金评选。

5)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学生本人在2014923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人事迹汇总表》(附件1)发邮件至lnxyyjsjz@126.com,纸质版证明材料提交至岭南行政中心101袁老师处。过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二)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学生提交材料要求

在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定后,同学们按照各项奖学金的申请要求提交材料:

1.以上所设的评选奖项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远东宏信奖学金、三星奖学金有特别表格要求外,其余均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上述表格可见附件2,填写表格时除签名外均需用电脑双面打印。

2.申请表中涉及的发表论文及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申请阶段未提交的需要补交)

3.材料提交时间,请留意网络及电话通知。

 

五、评审时间安排

1.9月18日前,奖评审通知挂学院学工部网站,

2.9月23日前,接受学生申请。

3.9月30日前,完成对同学们申请资料整理工作,并进行初步评选。

4.10月8日,将初评结果提交岭南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5.10月9日在岭南学院学工部网站公示初评名单,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

6.如初评名单没有异议,学院将名单上报学校审批。.

 

备注:

1.因研究生奖学金种类较少,名额有限,原则上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捐赠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以上评选条件中所涉及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博士生参考《岭南(大学)学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硕士生参考《岭南(大学)学院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4)。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84112131 邮箱:yuanjzh@mail.sysu.edu.cn

 

岭南学院学工部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