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关于开展2015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5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除2015级新生外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二、奖助金评审原则
2013年及以前录取的研究生适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经评审符合受资助条件者,继续享受教育奖助金,未通过评审者不再继续享受中山大学教育奖助金,仅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评审条件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新录取并入学的研究生适用《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综合考察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潜力和实践能力等,实现动态调整,能上能下。具体评审原则参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研究生教育奖助金实施细则的暂行办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1)。
三、名额分配
(一)2013年及以前录取研究生的奖助名额不再增加。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本学年奖助资格的,培养单位可按评选程序从本年级未获奖助资格学生中择优替补。
(二)2014年新录取的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分配如下:
1.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助金2名,用于资助列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研究生;二等奖助金5名;三等奖助金8名。
2.学术学位硕士:
一等奖助金24名;二等奖助金27名,三等奖助金23名
3.专业学位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
一等奖助金3名,二等奖助金8名,三等奖助金82名。
四、学生申请
1.已发表文章申请加分的同学,请把论文的封面、目录和内容页复印一份并标注应加分数,于8月24日前单独交至学工部袁老师处。
2.本次奖助金评审,2014年录取并入学参评新奖助体系的学生需在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平台:http://ecampus.sysu.edu.cn/schships/ 完成学生个人申请、导师审核推荐、院系上报结果(由学院完成)的操作.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平台操作指南》(附件2、3)。学生申请、导师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24日24:00。
3.2013年及之前录取的参评教育奖助金的学生需填写《中山大学2015学年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申请表》(附件4、5)并于8月24日17:00前提交至学工部。
四、对原获得奖助金,经考核在下一学年度取消奖助金的研究生,须签定《中山大学非奖助类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三份(见附件6),于9月1日前交学工部。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84112131邮箱:yuanjzh@mail.sysu.edu.cn
岭南学院学工部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