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中山大学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学校文件要求,评选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学校分配给岭南学院推荐名额及金额
1.博士:5人(¥30000/人),参加全校竞争。
2.科学学位硕士:6人(¥20000/人),参加全校竞争。
3.专业学位硕士:4人(其中1人为MBA,3人为金融专业硕士)(¥20000/人),参加全校竞争。
(二)申请资格
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并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
(四)申请方法及报送材料
1.申请方法
学生本人在奖助金管理平台(http://ecampus.sysu.edu.cn/schships/)自主申报,导师审核推荐。
2.报送材料要求
研究生本人在奖助金平台填写后导出的《中山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成绩单须有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签章,2015级新生除外)、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二、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生老生)
(一)学校分配给岭南学院推荐名额及金额:11人。奖励金额为1000元/每人/每月,正常学制期限内按月发放。
(二)申请资格
正常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2013级、2012级、2011级博士研究生(简称“博士生老生”)。博士生老生中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和本学年已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老生,不参评“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三)评审标准
奖学金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评审机制,评审标准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四)日常管理
获得者有下列情形的,将终止发放过渡期间奖学金: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中期考核不通过。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发放奖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五)申请方法及报送材料
1.申请方法
学生本人在奖助金管理平台(http://ecampus.sysu.edu.cn/schships/)自主申报。
2.报送材料要求
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类型、名额
(一)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14名,其中2名为MBA学生,全日制博硕均可))
1.评选条件及范围:参见《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评选比例及金额:共14名,其中2名为MBA学生,奖励金额1500元/人。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享受“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获奖者仅颁发荣誉证书。
3.申请方法及报送材料:
学生本人在奖助金管理平台(http://ecampus.sysu.edu.cn/schships/)自主申报,提交纸质版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光华教育奖学金(共2名,非在职全日制博硕均可)
1.评选条件及范围: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制内)研究生,参照“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评选,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评选名额及金额:2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
3.申请方法及报送材料:
学生本人在奖助金管理平台(http://ecampus.sysu.edu.cn/schships/)自主申报,提交纸质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三)时代地产奖学金(推荐2名,二年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
1.评选范围:在校二年级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金融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
2.评选条件:①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0名;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参加校级(含)以上比赛获奖或在校级(含)以上刊物发表论文;③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公益或慈善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记录(在申请表格中载明,并由所在学院审核确认)。
3.评选名额及金额:我院推荐2名,学校共推荐12名候选人,捐赠方最终确定奖励名额10名,我院推荐2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未获奖者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4.申请方法及报送材料:
学生本人在奖助金管理平台(http://ecampus.sysu.edu.cn/schships/)自主申报,提交纸质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四)宏信奖学金(推荐3名,二年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参加全校竞争)
1.评选范围:管理学院和岭南学院的硕士二年级或三年级研究生中的优秀学生。
2.评选条件: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②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③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3.评选名额及金额:我院推荐3人。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4.申请方法及报送材料:
学生本人在奖助金管理平台(http://ecampus.sysu.edu.cn/schships/)自主申报,提交纸质版《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立木奖学金(1名,一年级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1.评选条件及范围:数学、经济学、日语专业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各一名。
2.评选名额及金额: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共3名,我院1名,奖励金额为4000元/人。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方法及报送材料:
学生本人在奖助金管理平台(http://ecampus.sysu.edu.cn/schships/)自主申报,提交纸质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各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请仔细阅读)
(一)学生申请阶段(此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版奖学金申请表)
1.2015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根据博士生参考《岭南(大学)学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硕士生参考《岭南(大学)学院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4)开展,有意申请奖学金的硕士生需向本班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小组成员提交“岭南学院硕士研究生加分申请表”、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小组成员,计算硕士生的加分。(此项工作已于2015年7月开展完毕)。
2.学生申请阶段需提交的材料:
(1)今年奖学金评审需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平台操作(账号为
学号,初始密码是学号加6位出生年月日),学生本人在奖助金管理平台自主申报(http://ecampus.sysu.edu.cn/schships/)同时还需提交电子版《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事迹汇总表》(附件1)至lnxyyjsjz@126.com,注明申请奖项(可同时申请多项)。
(2)提交的个人事迹汇总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公益活动证明,有发表论文的同学还需提交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全文复印件,并在论文封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号和专业)。
(3)研究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去年申请各项奖学金使用过的成果此次不可再使用。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a)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b)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4)有不及格或者不合格科目或者未注册及本年度受过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优秀奖学金评选。
(5)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学生本人登陆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平台
(http://ecampus.sysu.edu.cn/schships/)申请,并于2015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人事迹汇总表》(附件1)发邮件至lnxyyjsjz@126.com,纸质版证明材料提交至岭南行政中心101袁老师处过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命名为:“硕士/博士+姓名+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二)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学生提交材料要求
在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定后,同学们按照各项奖学金的申请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
1.以上所设的评选奖项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远东宏信奖学金,有特别表格要求外,其余均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上述表格可见附件2,填写表格时除签名外均需用电脑双面打印。
2.申请表中涉及的发表论文及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申请阶段未提交的需要补交)
3.材料提交时间,请留意网络及电话通知。
备注:
1.因研究生奖学金种类较少,名额有限,原则上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捐赠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以上评选条件中所涉及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博士生参考《岭南(大学)学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硕士生参考《岭南(大学)学院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4)。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84112131 邮箱:yuanjzh@mail.sysu.edu.cn
岭南学院学工部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