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初评结果公示
发布人:符老师
发布日期:2023-09-13
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学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3〕93号)(附件1),成立岭南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制定《岭南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生奖助金评审办法》,并按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分配名额,确定岭南学院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推荐名单。
一、评审对象
1、本次奖助金评审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3级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
2、2023年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生,不参与本次评审。
3、2022年录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推迟到2023年入学的硕士生参与本次评审。
二、评审标准、奖助金类别与金额
评审标准:对于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与招生考试相关的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一等、二等奖助金可适当向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倾斜。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评定标准。
奖助金类别与金额:详见附件2《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与构成》。
三、评审结果
经岭南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评审,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结果见附件3(最终结果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此初评结果须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7日。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致电020—84112710,或发邮件至lnyjs@mail.sysu.edu.cn
岭南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