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关于2023年7月学术学位硕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我校博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生在基本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方能进行中期考核。
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均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
根据工作安排,学院将于2023年7月3-7日组织学硕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汇报对象为已通过开题的学硕。现将有关要求及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的内容
1. 中期考核:主要审核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遵守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情况;课程学习成绩、学业完成情况及科研能力考察;开题后,科研及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
2. 开题报告:主要审核研究生论文选题意义、相关文献掌握程度、研究方法先进性以及论文总体设计科学性。
二、 工作安排
1. 6月20日24:00前:上系统填写中期考核基本信息(填写考核小组成员之前的信息,并点击保存)、准备好中期考核汇报PPT(汇报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学术规范与诚信、课程学业完成情况以及开题后论文写作进展等);
2. 7月3-7日:中期考核汇报会,请留意后续通知;
3. 7月10日前:通过中期考核的学硕,上系统完善中期考核信息并提交,请导师登录系统审核。
三、 考核结果及处理
(一)考核结果
1.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合格,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中期考核通过。
3.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期考核不通过:
1) 政治思想品德,科学道德和学术品行不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
2) 学习成绩达不到要求,累计3门次及以上必修课程(科目)考试不合格(含补考和重修后不合格)的;
3) 开题报告后,学位论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
4) 明显缺乏科研能力,经培养单位答辩考核小组考核和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认为不宜继续培养的;
5) 未经批准不参加考核的;
6) 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的。
(二)考核结果处理
1. 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2. 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含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四、 其他说明
1. 系统网址:https://gms.sysu.edu.cn/;
2. 联系人:徐老师020-84112136,行政中心105教务管理部
教务管理部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