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级倪铭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人:李思莹
发布日期:2023-12-12
根据学籍档案记载,我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倪铭(工商管理专业,女,学号18210431)从入读本校研究生至今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目前尚未完成学业。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研院〔2023〕60号)第四十一条,“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因无法面对面和电话联系学生本人,2023年10月10日学院采取了电邮、微信、EMS方式向学生送达《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未收到学生的书面答复或申诉。
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对本次退学处理有异议者,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学校进行反馈。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监察处、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0-84112190(岭南学院)/84115582(监察处)/84111687(研究生院)。
电子邮箱:lingnan@mail.sysu.edu.cn(岭南学院)/prsdnjjh@mail.sysu.edu.cn(监察处)/liupeng@mail.sysu.edu.cn(研究生院)。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专硕教育中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