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男,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任职情况:
- 1979--1993.01 先后在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伦敦分行和福建省分行工作
- 1993.01--1994.01 福建省副省长兼省政府秘书长
- 1994.01--1998.03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 1998.03--1999.03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 1999.03--1999.07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 1999.07--2000.06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
- 2000.02--2003.03 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
- 2003.03—2010.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 他担任香港银行学会资深会士、曾任金融稳定理事会成员及金融稳定理事会下设的监管合作常设委员会副主席、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决策委员会成员以及马来西亚中央银行下属金融 领导力国际中心董事会董事、国际金融协会副主席、Daimler-Chrysler Group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 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名誉院长,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全球经济及金融研 究所BCT银联集团杰出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教授,香港经纶国际经济研究员杰出研究员,以及许多知名大学教授。
- 2010年,中国银监会及刘明康本人被全球风险管理学会(GARP)授予2009年全球风险管理大奖。2011年获亚洲银行家杂志终身成就奖。他还是美国著名的ASPEN Institute和G30的特邀嘉 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