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级岭南学院博士生导师组实施办法
一、导师组构成
(一)导师组由1个主导师,2-4个副导师组成。
(二)主导师任职条件
1、经学校批准的在博士生所在专业具有指导资格的校内教师。
2、年龄符合学校单独招生的要求。
3、超过62岁的博导原则上不再担任主导师(此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所指导学生入学年份的9月1日)。确实有意向继续指导博士生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可和其他博导一起指导学生。
(三)副导师任职条件
1、要求是学术活跃的院内教师或学校批准的校外兼职导师。
2、由博士生的主导师确定。
二、导师组职责
(一)指导博士生按照培养方案进行选课。
(二)导师组成员应经常检查博士生的科研和学位论文写作进展,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紧密结合,保障学位论文的基本质量,杜绝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纪律现象的发生;应督促博士生将阶段性研究成果撰写成学术论文,并积极为博士生的科研创造条件,使其主动向高水平学术刊物投稿,以争取发表更多高质量学术论文。
(三)导师组成员应共同参与博士生年度总结报告、开题、预答辩和日常培养过程,导师组成员全部签字同意后博士生方可参加答辩。
(四)每学期至少4次对学生进行当面指导。
三、导师组指导人数限定
(一)主导师指导人数计划
1、每个主导师有1个指导学生的名额,为基本招生计划,享有学校特殊招生计划的博导除外。
2、如果出现学生总数超过总招生计划的情况,学院将根据传统办法,即对主导师的科研业绩进行排序,依次确定主导师额外的招生计划。
(二)副导师指导人数
每个副导师最多只能在每个年级指导4名博士生,主导师可兼其它导师组的副导师。
四、导师组确定程序
(一)6月下旬,学院发布当年可指导博士生的主导师名单及指导人数计划,通知博士生选报主导师。(附件1《岭南学院博士生主导师及可指导学生人数》)
(二)每个博士生可以有3个导师志愿,填写附件2《岭南学院博士生选报主导师意向登记表》,8月上旬报至学院。
(三)学院汇总博士生选报导师意向,并将第1志愿学生报名情况通知各位主导师,由主导师在招生人数计划内选择学生并告知学院。
(四)对于未能匹配成功的博士生,学院将依次依据学生第2、3志愿,汇总后通知招生计划未满的主导师再次进行选择。若学生不填写第2、3志愿,则由学院负责,最后进行调配。
(五)双向选择成功后,主导师根据博士生选报情况确定指导的博士生名单及副导师名单,填写附件3《岭南学院主导师指导博士生信息确认表》基本信息后,报至学院。
(七)学院汇总博士生和主导师双向选择结果,并对剩余学生进行调配。
五、其他说明
(一)自2013级开始,博士生通过资格考试后方可选主导师。
(二)博士生在学期间并确定(主)导师以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导师。极个别情况,必须由博士生当前导师向学院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且接收导师也同意。经学院批准后进入学校审批程序。
本办法由岭南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