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进行学年考核的通知
各位“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要求,“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应在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参加学年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业基本要求
(1)必修课、选修课成绩须合格(不含补考、重修后合格);
(2)按规定时间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开题、中期考核等环节,并达到要求,且原则上不得申请推迟;
(3)通过导师和考核小组各阶段的考核,具备较强的从事前沿性、创新性研究的潜力和水平;
(4)在学期间应取得导师在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
(5)在第四学年的学年考核前,应至少参加过一次本专业国际学术会议且学术成果被会议接受。
二、重点考核内容
(1)第一学年重点考查该生的课程学习情况与科研潜力;
(2)第二、第三学年重点考查该生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与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
(3)第四、第五学年重点考查该生的学位论文进展,以及学术成果、获得专利授权等情况;
(4)“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最迟应于第四学年考核时,已取得本学科专业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5)此外,还应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承担教学助理和研究助理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三、考核要求
(1)“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的学年考核以公开汇报会的形式进行,考核过程对其他导师和研究生开放,每位研究生的考核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
(2)学年考核小组应根据被考核者的个人汇报,围绕学年考核的重点考查内容,以学年考核小组提问,被考核者作答的方式,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考核,并就该生是否继续按“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进行培养给出明确意见;
(3)学年考核小组对被考核者逐一投票表决,被考核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专家同意票,方为通过。
学年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对于未通过考核,须退出“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导师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的学年考核小组须对该生是否转为普通直博生或普通硕博连读生培养,或转为普通硕士研究生培养给出明确意见。
四、学年考核时间进度安排
9月16日17:30前:“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填写“学年考核表”(附件)一式三份,交导师填写意见后提交到岭南行政中心105教务管理部。
9月21日前:学院按要求统一组织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3名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参加考核,以公开汇报会的形式进行(请提前准备好汇报PPT,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月26日前: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
9月30日前:学院将本单位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附件: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年考核表
教务管理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