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与法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合学习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岭南学院与法学院交流共建,岭南学院与法学院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于9月19日下午在岭南行政中心214党员活动室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合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两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教师代表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岭南学院党委书记黄毅与法学院党委书记梅成达共同主持。

会上,岭南学院党委黄毅书记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经济部分内容。他强调,《决定》提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是我们党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深刻把握国际国内大势作出的重要部署,有其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发展逻辑,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学院党委梅成达书记领学了《决定》中法治部分内容。他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充分体现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要坚持融会贯通学,把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起来、一体学习,牢牢把握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

岭南学院李胜兰教授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行专题辅导报告。她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非税收入项目调研情况,就非税收入的性质和特色、我国非税收入面临的挑战以及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对策等方面进行报告。她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关于“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聚焦到非税收入的具体问题而言,需要从建立非税收入的法治化管理机制,完善税收体系,提高公众对非税收入资金使用的监督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化改革。

法学院杨小强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辅导报告。他详细介绍了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在全校的开设情况,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等内容,并梳理和解析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发展中的典型案例。他指出,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法治建设,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会议进入交流研讨环节。与会同志充分结合经济学、法学学科特色,对专题报告内容进行更深入交流探讨,加深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理解。



法学院院长张亮教授进行总结。他指出,法律与经济结合起来能迸发出更强大的生命力。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要求我们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使得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化相辅相成。

岭南学院院长李善民教授对本次学习会议进行总结。他强调,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重视成果转化。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为国家的经济繁荣与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二是发挥学科优势,深化交流合作。希望岭南学院与法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进一步合作,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共同培养复合型人才。三是运用法治思维,贯彻法治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按规则办事按制度办事,做到办事有依据做事有效率。


本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合学习会,充分促进了岭南学院与法学院院际之间、学科之间的互动交流,有力推动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未来,岭南学院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始终坚持“四个面向”,立足学院定位和经济学学科特色,持续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学科交叉与前沿创新,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