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学院党委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学校党委《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中大党发〔2020〕24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学院党委将进行评选及推荐工作,符合评选条件(附件1)的正式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委员)、党支部均可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性总结工作,全面反映新时代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
二、评选表彰类别、名额、办法
根据学校党委下达我院的评选表彰指标和名额情况,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各类评选表彰名额和办法如下:
(一)优秀共产党员
1.名额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名额为30名,从中推荐上报学校16名(其中学生12名,教师4名),其余由学院党委审批并表彰。
2.评选办法
各党支部民主推荐2-3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支部正式党员人数40人(含)以上可推3名,且排序推荐)。学院党委在各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审议,推荐上报。
各支部推荐表彰对象时,应向基层一线和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倾斜(比例不低于70%)。离退休党员不占参评基数,不占参评名额,单列申请(由所属党支部推荐,学院党委评选通过后申报。)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名额分配
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为4名,从中推荐上报学校2名,其余由学院党委审批并表彰。
2.评选办法
各党支部民主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学院党委在各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审议,推荐上报。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
(党务工作者包括支部委员、支部书记、党务秘书、党政办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
(三)先进党支部
1.名额分配
先进党支部名额4个,从中推荐上报学校2个,其余由学院党委审批并表彰。
2.评选办法
各党支部自荐或民主推荐候选先进党支部1个,学院党委在各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审议,推荐上报。
三、材料提交
(一)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各党支部民主推荐,统一将以上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上报学院党委(电子版、纸质版)。邮件文件名称为“XX党支部2020年七一表彰材料”。
(二) 上交材料清单
1.请按申报类别分别填写《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申请表》(附件2)、《中山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申请表》(附件3)、《中山大学先进党支部申请表》(附件5)
2.请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填写《岭南学院党委“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附件4)
四、评比及上报
(一)5月27日(星期三),学院党委拟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推荐名单。
(二)5月27日-5月29日,学院党委公示学院推荐名单。
(三)5月30日(星期五),学院党委将名单和推荐材料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6月5日前,学校党委组织资格审核。
(五)6月中旬前,学校组织评审。
(六)7月1日前后,学校、学院表彰。
请各党支部严格对标学校要求进行遴选,组织做好推荐工作,按时报送材料,确保评先评优工作落到实处。推荐申报过程中,涉及学院2020年党支部设置调整的,按现党支部进行组织评选推荐。
附件:
1. 学校评选条件及学校名额
2. 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申请表
3. 中山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申请表
4. 岭南学院党委“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
5. 中山大学先进党支部申请表
材料咨询报送:
1. 教工各支部联系人:李胜斌,电话:84110448,lishb@mail.sysu.edu.cn
2. 学生各支部联系人:袁家臻,电话:84112131;邮箱:yuanjzh@mail.sysu.edu.cn
岭南学院党委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