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观点·12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双向治理路径研究——基于沪深两地治理实践的探索性扎根理论分析

张宁博士后、才国伟教授

稿件来源: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发布人:余曙暑

我院张宁博士后与才国伟教授在管理学中文顶级期刊《管理世界》2021年第1期合作发表了题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双向治理路径研究——基于沪深两地治理实践的探索性扎根理论分析》学术论文。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双向治理路径研究

——基于沪深两地治理实践的探索性扎根理论分析

张宁 才国伟

摘要:本文借助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对沪深两地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三层监管架构之双向治理路径进行探究。在系统整合的框架下构建了双向治理路径的理论模型,揭示了其国资监管的作用机制和价值传导模式。研究发现,在自上而下的治理路径中,监管系统和战略系统的构建与层层传导是核心作用机制;在自下而上的治理路径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内外部系统的动态平衡中建构自身的监管和战略系统,并将体制机制改革诉求与业务战略调整方向以向上反馈影响的方式参与治理;改革与创新主导着双向治理路径中的价值传递;无论是自上而下的推动力还是自下而上的影响力,企业能力始终是授权放权和支持力度的关键决定因素。本文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畅通双向治理路径,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关键词: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双向治理路径、扎根理论、企业能力

 

十八大以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先后经历了:2013-2015年顶层制度设计阶段,2015-2018年自上而下改革试点阶段,以及2018年至今自下而上改革的新阶段。新阶段以激发国有企业改革的内生动力为核心,推出“两类公司”试点扩容等重要举措。“两类公司”,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在“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三层国资监管架构中,“两类公司”是构建政府与企业“一臂之距”的核心,是体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分水岭。

 

2019年7月,上海、深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正式启动。由于上海和深圳承担着改革重任,并均把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功能作为重要改革举措,因此本文选取两地核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上海国际与深投控作为研究对象。深入探讨两地国资委与“两类公司”及其投资企业,如何在有效的监管保障下,充分发挥治理参与主体的作用和能动性,推动监管机制的优化与完善,为国资国企改革提供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本。

 

为探究这一问题,本文对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演进、上海与深圳两地国资监管架构的发展脉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以及“多边治理”和“双向治理”的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在此基础上借助于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展开深入剖析。在扎根素材方面,本文围绕研究目标与设计,对案例企业高管进行半结构化访谈,获取一手研究资料,同时也选取相对可靠、完整、具有代表性的二手资料作为扎根素材,并对不同来源的资料进行了三角验证。通过扎根分析,本文构建了三层国资监管框架下双向治理路径的理论模型,揭示了双向治理路径的作用机制和价值传导方式,对于进一步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与发展,优化国资国企治理模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研究发现,在自上而下的治理路径中,监管系统和战略系统的构建与层层传导是核心作用机制;在自下而上的治理路径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内外部系统的动态平衡中建构自身的监管系统和战略系统,并将体制机制改革诉求与业务战略调整方向以向上反馈影响的方式参与治理;改革与创新主导着双向治理路径中的价值传递;在三层监管架构中,国资国企改革沿着“放得活”“管得好”“推得动”“接得住”的逻辑展开,加大授权放权力度、优化管控机制、分类分批联动、强化公司治理是改革的四大关键点;无论是自上而下的推动力还是自下而上的影响力,企业能力始终是授权放权和支持力度的关键决定因素。

 

张 宁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博士后,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研究员;研究方向:公司治理与国企改革。

 

才国伟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研究方向:制度与经济发展、国际经济与政策、国企治理与改革等。近年来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世界经济》、《金融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等多项课题研究,提交的研究报告曾获得国家领导人和省领导的重要肯定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