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观点:知名财经作家段传敏—中国企业新攀登——商业向善

稿件来源:企业家杂志 发布人:余曙暑

知名财经作家

战略营销专家 著有《向上攀登》《颠覆创新》《苏宁连锁的力量》《尚品宅配凭什么》等十多部企业史与经营管理类书籍

2021年已经过去,这一年留给企业界人士太多记忆。

作为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开启之年,2021年与其说“不平凡”,不如称其为“深度调整”,社会各界奋力向上攀登。

同时,2021年带给企业界的“冲击”是猛烈的:房地产政策密集调整,行业巨头恒大暴露危机;国家提出了宏伟的“双碳”战略目标;互联网资本扩张踩下急刹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陆续发力……此外,互联网金融、娱乐、医药医疗等行业正处于大变革时期。

学者秦朔在题为《一个时代的落幕,是另一个时代的开始》的一文中感叹:“对中国企业家来说,2021年是刻骨铭心的一年。”

在笔者看来,用一个关键词形容2021年的深刻变化,则是“向善”。2021年,有人称为中国“商业向善”的元年。

1 合规是基本面

我国发展了几十年的市场经济,许多企业家的心中依然缺乏最基本的观念修炼——契约意识和合规精神,导致在处理诸多问题的时候,“法”仍然排在“情”和“理”之后,中间夹杂着很多个人理解和情绪。将合规作为基本面是目前被诸多企业忽视却迫切且重大的问题。

2021年12月,“带货一姐” 黄薇(网名:薇娅)被杭州税务部门下达13.41亿元的处罚单(其中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滞纳金及罚款6.38亿元)。她的经纪人丈夫在道歉信中说:“很愧疚,我们在税务这个最基础的义务上犯了大错。”

尽管直播带货的网红群体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经济繁荣作出了贡献,但功是功、过是过,应尽的纳税义务绝对不可逃废。

直播电商再也不能走过去电商崛起时野蛮生长的老路。十多年前,电商崛起时确实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扶持和监管方面的宽容对待。2013年,面对淘宝的冲击,时任苏宁董事长的张近东在当年两会上的提案曾建议对电商群体征税,依法纳入监管。这本来是再合理不过的建议,但此举遭遇电商势力的群体攻击,淘宝的观点是“电商推动了零售业的革命,对小店主征税就是对未来增税。”

后来,随着以C2C为代表的淘宝大火,阿里顺势推出天猫商城,大力推动B2C电商的发展,迅速赶超零售巨头苏宁。之后,京东也实现了对苏宁的赶超。这背后,与苏宁坚持正规的零售商务及阿里、京东大力引进第三方商家的战略路线有关,也有国家对电商平台的税务监管相对宽松有关。

随着国家对商业监管的深入和更多新法规的出台,企业的经营行为将面临越来越严密的法律、法规约束,这也预示企业野蛮生长阶段的结束。之前法律、法规不太健全,存在很多空白或灰色地带,同时监管手段有些落后,执行不严格,导致不少企业钻法律空子。

这也是许多企业存在“原罪”的根源。未来,“原罪现象”可能会快速消失,因为企业家发现,不合规的代价越来越大,合规将成为企业的基本盘。所以,商业本身不能称为最大的慈善,首先要满足合规经营才有资格谈论“向善”。

2021年12月31日,在2021全球产业发展论坛上,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在回顾创业历程时提出:“企业家必须坚持敬天爱人,做到遵纪守法,遵章纳税,善待众生。”

优秀的企业要走在法律、法规的前面。原因是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法治化的建设时期,要建设高标准的市场经济体系,就会不断出台法律、法规、政策。企业必须研究相关规划、政策,并在经营中适度保持稳健与审慎,一方面,要抓住创新机遇,另一方面,要避免因违规出现的大起大落。

2 善举、善心与善行

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运动品牌鸿星尔克经历了中彩票般的爆红。这个在2020年亏损2.2亿元的企业在河南遭受特大水灾时,毅然捐出5000万元物资。一句“感觉你都要倒闭了还捐那么多钱”广为流传,激发出网友排山倒海般的同情心和回馈。网友纷纷涌进鸿星尔克的直播间下单,甚至在鸿星尔克董事长“理性消费”的善意劝导下以更为疯狂的“野性消费”回应。一时间,鸿星尔克成为“国民品牌” “良心企业”的代名词,成为一个现象级的存在。

鸿星尔克现象能否复制?似乎很难。上次拥有类似效应的是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消息传来,新崛起的饮料品牌王老吉向灾区捐款1亿元,感动了万千国人。随着网络上一篇《让王老吉从中国的货架上消失,封杀它!》帖子的流传,王老吉的销量暴增,甚至超出了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的销售额,成为国产饮料的骄傲。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善举以及背后的善心所拥有的强大力量。一旦获得强烈的感知,公众会“涌泉相报”,这种发自肺腑、撞击灵魂的共鸣不仅增强了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还带来了快速增长和长久的用户忠诚度。不过,公益与善心并非用来交换的商品,虽然会带来回报,但是无法即时或短期内等价兑现。因此,善举和善心应成为企业的日常修炼,量力而行。

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公益捐赠的行为中。从早期的捐款捐物,到后期的捐助项目再到现在的成立公益基金,从早期的图名图利,到后期的企业责任再到如今的公益之心,可以明显看到时代推动下企业向善的嬗变与进化。

《了凡四训》中说:“故志在天下国家,则善虽少而大;苟在一身,虽多亦小。”意思是,大善与小善的区别在于是否发自内心,凡为天下苍生着想,不为自己着想,这个功德就无量无边,就是“大善”。

“大善”之心,想国家之所想,不得不提到一个名字:华为。华为的一些商业行为,因其卓越实践带来强烈的溢出效果,不仅具有“大善”的社会意义,而且对国家、对产业有利——抢占世界标准的制定权,拥有通信与网络“主权”。比如,其在智能电动汽车领域的投入,几乎可以将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技术能力一举提升到特斯拉的水平。

更令人震撼的是华为的两项捐赠:2020年9月,华为把自主研发的“万物互联操作系统”鸿蒙捐赠给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2021年11月,华为将欧拉开源操作系统代码、品牌商标、社区基础设施等相关资产一并捐赠给该基金会。华为的卓越贡献在于,主动将其研发的两款系统捐赠并开源化,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数字底座”,主动承担构建领先、可靠、安全的数字基础的历史使命。这样的企业已拥有“产业报国”的境界,是上善若水,是企业大爱,已远远超越企业间在产品、规模乃至技术上的竞争行为。

2021年还有一位企业家威望日隆。他就是75岁朴实、耿直且有大爱的曹德旺。他创办的福耀玻璃虽然是世界汽车玻璃的隐形冠军企业,但2020年营收规模只有202亿元。即便如此,在武汉疫情与河南水灾中,他共捐出超2亿元驰援武汉与河南。2021年,他再次宣布捐出100亿元创立福耀科技大学。这是新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由企业家创办的公立大学,为此,他几乎捐出了全部的身家。这位普通话并不标准的老人没有把“中国首善”印在名片上,而是深深刻在人们的心中。

一位企业家,尤其是颇有成就的企业家,人们会欣赏甚至称颂他将企业做大做强的领导能力,试问,如果这位企业家只关注一己之私,没有任何善举、善心和善行,怎么可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3 “共同富裕”和“善”的哲学

刚刚过去的2021年,企业和企业家的舆论氛围和社会评价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其中涉及了几个关键点。

第一,与时代的转向有关。在2020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一个——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2021年中国排除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复杂局势等各种干扰,坚定地开启另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在2049年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第二,与国家的倡导和政策有关。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这一年,两个词汇在各种文件和高层讲话中提及:“共同富裕”和“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被正式确立为未来15—30年的中长期目标, “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宏伟目标的必由之路。对于企业家而言,这两个关键词影响重大且深远。

“共同富裕”是国家目标和改革开放的初心,国家有国家的责任与措施,企业和企业家也应有必要的担当与行动。显然,履行社会责任将成为企业的重大战略抉择。

“高质量发展”代表国家对产业结构、创新驱动、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鲜明态度,这将通过政策、法规和行政等多种方式给企业带来重大的环境改变:重点扶持高科技和高端制造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和相关企业;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不再依赖于劳动力和资源环境的低成本优势。

2021年,宏伟的“双碳”目标正式付诸实施,也必然对企业的经营产生重大且深远的影响。对于追求安逸、不思进取的企业而言,这些似乎是一道道紧箍咒;对于追求基业长青、迎接变革的企业而言,种种变化与压力的背后是时代赋予的崭新机遇。

第三,与中国法制化进程加快有关。为什么要对房地产行业一再实施调控政策?为什么要整顿K12教育行业?为什么要向互联网巨头亮出法律利剑?因为无序的扩张已经产生了“恶”,鼓励创新、发展的初衷已经向相反的方向演变。

有些企业家把“商业是最大的慈善”这一观念堂而皇之地挂在嘴边,好像把企业做大了就达到了最大的“向善”,但是,却把企业对员工的法律权益保护放在一边,把企业对合作伙伴共赢的承诺抛置脑后,把企业对社会、环境和国家的责任视若无物。

这些现状必须改变。国家已经旗帜鲜明地指出“保护企业家”,要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同时也给企业家精神提出期望:要有爱国情怀,“企业营销无国界,企业家有祖国”;要勇于创新,不能安享其成;要诚信守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要有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视野,而不是满足在国内市场关起门来“称王称霸”。

守法、创新和国际化运营本应是企业应有之义,爱国是每位公民应有的承诺,社会责任也应成为每位企业公民的应有担当。

“向善”不是捐赠那么简单。优秀的企业应该使之体系化,将善举与日常的善行结合起来,部分企业应该树立“向善”的经营理念与哲学信仰。

在这个方面,笔者留意到两家企业已经率先垂范。

一个是厨电行业的方太集团。该公司认为:“伟大和优秀的区别在于,优秀的企业满足人的欲望,伟大的企业导人向善。”自2008年起,方太集团开始进行员工道德行为教育,把儒家的基本精神“仁义礼智信”写进企业的价值观。2010年,集团成立“慈善基金会”并制定《方太慈善分会章程》,形成了系统化、持续化的公益体系。后来,集团又鲜明地提出伟大企业的标准:“用户得安心、员工得幸福、社会得正气、经营可持续。”

另一个是横店集团。早在20世纪90年代,集团创始人徐文荣就提出“共同富裕”的经营理念。他说:“我这辈子做的事,就是想要改变横店,让横店的百姓都富起来,都能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如今的横店集团年营收接近1000亿元,拥有6家上市公司,但公司的控制权掌握在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工作委员会、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四个社团法人手中。横店集团的“市场型公有制”或“社团型所有制”模式高举“共创共有共富共享”的旗帜,成为带动乡村、镇城迈向“共同富裕”的典型。

“一位经济学家来横店考察,对我们的做法表示不理解,我说,一位企业家不但要当好企业的企业家,更要当好一个社会的企业家。”已是87岁高龄的徐文荣的这番话掷地有声,令人动容。

今天,“商业向善”或者意味着中国企业的新攀登,也许有朝一日,它会成为中国企业带给世界的创新实践和思想理论贡献。